病友如欲申請重大傷病卡,可採下列兩種方式:
- 您可於門診時詢問主治醫師,填寫「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」(一式兩聯,並加蓋醫院關防及醫師章),與病患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,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到各地健保分局辦理。
- 若您持有30天內的診斷證明書正本,可洽詢各地健保分局領取「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」,或使用健保局傳真回覆系統取得(傳真號碼:02-27080068按1後再按文件代碼5439),連同診斷證明書,以及病患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,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到各地健保分局辦理。